寄宿学校 , 语言学校--西班牙职业教育 4
其常设委员会则由20人组成,每方5人。常设委员会主席由西班牙教育科学部和劳动社会部每年轮流任职。由于允许各自治省根据本地区职业教育的特殊情况采取有区别的政策和措施,所以常设委员会中的一名副主席由代表自治省利益的专门人士担任。
上述法律与决议表明,西班牙普通职业教育委员会已不只是一个向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的部门,而已成为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国家管理部门。
西班牙中央政府扩大自治区域职业教育的自主权
西班牙中央政府致力于使职业教育与各自治区域的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紧密结合,逐步将完全归属中央政府及国家就业研究所的职业教育权限交由各自治省承担,是西班牙自1992年起实施的一项改革措施。到1998年,已有7个自治省对本地区的职业教育行使自主权。 各自治省在职业教育方面的权限为: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授予职业资格证书
为开发新的职业培训负责制定培训合同并为职业教育协作中心提供指导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规划中有关的计划、组织机构、管理、督导和专业考试等方面的内容,制定适合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